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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这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重要举错,标志着我省促进中小企业工作全面进入依法行政、依法指导服务的新阶段。我省是中小企业大省,在目前全省30多万家企业中,中小企业占了99%以上,创造的税收已占全省财政收入的近60%,提供的外贸出口已占全省的70%。而更重要的是,我省中小企业提供了1100多万个就业岗位,成为扩大和实现充分就业的主渠道。同时为农民人均收入创造50%以上的增加值。
但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影响和制约着它们的发展。因此,《条例》的颁布施行,对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更好地发挥中小企业在推动全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将产生深远影响。《条例》着重对以下七个方面如何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出作了明确规定。
1、明确了扶持中小企业创业的重点方向。《条例》第二章“创业扶持”规定,引导创办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环保节能型、农产品加工型等中小企业,重点扶持初创的、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必要的中小企业建设用地,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标准厂房。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创业辅导工作。
2、自主创新的扶持政策。《条例》第三章“创新推动”,着眼于提高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增加技术创新投入、建设三大公共创新平台、鼓励人才引进和产学研结合、鼓励创办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及相应政策优惠等方面,对推动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作出了规定。
3、明确了协助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的基本措施。《条例》第四章“市场开拓”规定,引导中小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协作配套,加强对中小企业自主品牌的保护,鼓励中小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产品,有关方面为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相关服务等。
4、明确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条例》第五章“资金支持”规定,省级财政预算应当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年度财政收入情况适当增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明确了各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用途。本省的人民银行和银监局应积极推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金融机构建立符合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特点的体制机制。加快发展资本市场,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依法开展直接融资。鼓励创业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依法设立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省和有条件的市、县、区依法建立创业风险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设立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向中小企业投资。
5、明确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条例》第六章“信用担保”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逐步建立部门之间联合的信息共享机制,并要求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指导和服务,完善绩效评价机制。
6、明确了中小企业员工培训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条例》第八章“员工培训”和第九章“社会服务”分别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中小企业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应当合理安排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参加培训;政府扶持建立中小企业.公益性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网,联系和引导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7、明确了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性规定。《条例》第九章规定,禁止任何机关和单位非法增加中小企业负担、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财政、价格和其他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负担监测制度,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情况予以监测督促,并明确了对侵权行为的处罚规定。
此外,《条例》还在总则中,明确了各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工作的基本职责。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发展状况,做好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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