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引导基金规范正在拟定中 保险资金参与创业投资渐近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郭向军日前在“上海国际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论坛会”上指出,为推动创业投资和中外私募股权基金的集聚和发展,目前国家有关部门至少有五大政策正在执行和商讨中。其中,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现已出台,其对创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范围和力度做出了详细规定。为拓宽创业投资基金的来源渠道,我们正在积极推动有关部门研究保险公司投资创业投资试点的具体思路。
    据郭向军透露,《促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正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对引导基金的必要性、通过哪种方式支持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及引导基金风险如何防范和监管等内容,《指导意见》都作出规定。
    郭向军指出,目前允许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各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也很高,但是有些地方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性质及运作方式还缺乏了解。郭向军认为,一些地方和有些部门对其性质、作用还不甚了解,在设立引导基金的过程中出现了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为没有体现出引导基金的引导民间资金建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宗旨,而是用财政资金直接从事创业投资,并没有起到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无法起到引导效应。由于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机制,这可能会使财政资金处于风险当中,因此政府必须尽快通过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来规范引导基金对创业投资的支持方式。
    为顺应创业投资企业融资的进一步需要,有关创业投资企业债券融资的管理规范也正在制订之中。郭向军透露,由于创业投资机构通常是对一揽子项目进行组合投资,这一方式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创业投资机构也能够有效地将债券型投资转化为企业股权投资。但是,这一投资方式也有一定的风险,所以酝酿中的相关管理规范可能会对融资比例有一定的限制。
    截至去年底,我国共有345家创业投资机构,管理资金总额为663.8亿元,累计投资额为410.8亿元。郭向军称,我国创业投资市场还比较弱小。在创业投资发达的国家,创业投资机构的年投资额一般相当于该国GDP的1%,客观上更需要创业投资对非上市公司给予支持。去年,有“国十条”之称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意见》的颁布,为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提供了依据,保险资金的巨大能量也给市场提供了一个巨大的想象空间。郭向军认为,寿险公司在外国是创业投资基金最稳定的资金来源,我国保险业规模正越来越大,可望能在拓宽创业投资基金融资渠道上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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